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冠肺炎疫情,各省市区域的企业遭到了很大的影响,伴随疫情渐渐得到控制各地都在拓展有序的复产复工工作,为了缓解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得到顺利的拓展,让企业可以稳定并扩大就业,减轻企业社保交费的重压,各地也响应国家政策。
1、北京小微企业社保减免政策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公告》(人社部发〔202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北京政府赞同,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交费部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减免范围
全部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减免项目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交费部分
3.减免方法
(1)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交费部分。
(2)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包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特殊种类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交费部分。
2、北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如何解决理?
依法办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以单位方法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实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职员不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符合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不需要提交减免申请,仅需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正常申报费款所属期交费人数、交费基数等即可;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参保单位的划型种类准确确定减免金额,并推送参保单位实行减免政策后的征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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